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王彦琳)上海证券报记者今日了解到,中国证券业协会近期研究修订了《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并向行业征求意见。
中证协表示,规范首次发布于2014年2月,并于2016年12月进行修订,有力推动了证券公司树立良好的风险管理理念,强化了风险管理意识,建立并持续完善了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提高了自身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随着证券行业的发展,部分公司表现出在风险文化建设、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信息系统、量化指标体系、风险数据治理、人才队伍、风险考核机制、对子公司风险管理等方面存在不足。此外,近年来证券行业业务模式不断创新、业务复杂程度有所提升,行业的风险特征随之产生新变化,客观需要从制度层面对重点问题和重点领域进行总体规范,进一步提升规范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推动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优化完善、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
据悉,规范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三方面:一是对规范架构进行梳理优化,完善框架结构。修订稿对证券公司风险偏好及指标体系的建立要求进行了细化,对子公司风险管理、境外子公司风险管理进行了细化和强化,对新业务管理、同一业务同一客户管理、表外业务、场外业务等风险管理难度较大的领域列专章加以规范和强化;对风险管理组织架构中的具体条款顺序进行了调整,按照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首席风险官、各部门、分支机构及子公司、风险管理部门、审计部门的顺序分别明确职责分工;对第四章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条款按照风险管理的程序进行了调整,并将原第三十四条模型与计量的内容调整到本章。
二是根据行业变化新增风险管理相关要求。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强化跨市场跨行业跨境风险识别”要求,针对存在的不足和短板,增加了全面风险管理的目标、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风险管理职责、金融数据安全等内容;对风险偏好及风险指标体系考虑因素、风险偏好及指标决策流程、风险指标管理程序、风险偏好评估要求、子公司风险管理、境外子公司风险管理、同一业务管理机制及具体要求、同一客户管理机制及具体要求、表外业务及场外业务风险管理增加相应的条款,以明确相关领域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基本要求,强化该领域风险管控力度。
三是对风险管理重点条款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具体化,增强可操作性。针对此前行业调研中部分证券公司所反馈的落实难点或存疑条款股融贷配资炒股,修订中更加注重细化描述、清晰管理要求、提升指导作用,具体包括:对风险文化、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及各层级的风险管理职责、风险管理流程、风险管理绩效考核、新业务管理、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风险数据治理等有关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进一步提升规范对于行业风险管理工作的指导性;针对“风险管理职责分工”“子公司风险管理”等行业主要关注的落实难点或存疑条款,进行了更为详细的规范说明,保障全行业对规范要求的认知一致性,便于不同业务规模或业务特点的证券公司有力落实。